侵犯相邻权的行为及官司费用解析
2025-07-300在不动产相邻关系中,相邻权是业主依法享有的重要权利,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很多人对哪些行为构成侵犯相邻权以及打相邻权官司的费用构成并不清楚。本文将结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详细梳理侵犯相邻权的具体行为和打官司的费用情况,为业主维护自身权益提供参考。
一、构成侵犯相邻权的典型行为
(一)侵害通行权的行为
通行权是相邻权中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以下行为属于侵害通行权:
堵塞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如在唯一进出的胡同口堆放杂物、设置障碍物,导致相邻方无法正常通行;
擅自改变通行路径,将公共通道占用改为私人用途,迫使相邻方绕行较远路线;
限制通行方式,如禁止相邻方的车辆通过自己门前道路,影响其正常生产生活。
例如,某小区业主在自家房屋与邻居房屋之间的通道上搭建围墙,导致邻居只能从更远的小路通行,这种行为就侵犯了邻居的通行权。
(二)侵害排水与用水权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侵害排水与用水权的行为主要有:
擅自改变自然排水流向,将雨水、生活用水引向相邻方的房屋或院落,造成对方房屋受潮、地基受损;
堵塞公共排水管道或沟渠,导致雨水、污水在相邻方区域内积聚;
截断或独占自然水流,影响相邻方的正常用水,如在河流上游筑坝,导致下游相邻农户无法灌溉。
如某业主在装修时,将阳台排水管道改道,使污水直接排到楼下邻居的窗台,导致邻居窗台长期潮湿、墙体发霉,就构成了对排水权的侵犯。
(三)侵害采光与日照权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以下行为属于侵害采光与日照权:
新建建筑物高度或间距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遮挡相邻房屋的采光和日照,导致相邻房屋采光时间大幅减少,不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等相关规定;
在庭院或屋顶搭建构筑物,如阳光房、棚屋等,遮挡相邻方的窗户,影响其采光;
种植的树木枝叶过于繁茂,遮挡相邻房屋的阳光,经相邻方要求仍不修剪。
例如,某业主在自家院内搭建两层小楼,高度超过相关标准,导致隔壁房屋原本的采光时间从每天 6 小时减少到 1 小时,严重影响了邻居的正常生活,就侵犯了对方的采光与日照权。
(四)侵害通风权的行为
通风权同样受法律保护,侵害通风权的行为主要包括:
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堵塞相邻房屋的通风口,如在相邻房屋的窗户对面修建高墙,阻碍空气流通;
在公共通道或庭院内堆放大量物品,影响空气流通,导致相邻房屋通风不畅;
排放异味气体或烟雾,如在靠近相邻房屋的位置设置厨房排烟口,大量油烟进入邻居家中,影响其正常通风。
如某餐馆将排烟管道正对居民楼窗户,大量油烟进入居民家中,导致居民无法开窗通风,就侵犯了居民的通风权。
(五)侵害环境安宁权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侵害环境安宁权的行为主要有:
产生超标噪音,如夜间施工、开设 KTV、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等,噪音分贝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限值,影响相邻方休息;
排放污染物,如向相邻区域倾倒垃圾、排放污水、释放有毒气体等,污染环境;
制造光污染,如夜间强光照射相邻房屋,影响邻居正常休息。
例如,某工厂夜间生产时产生的噪音达到 70 分贝,超过了所在区域夜间 50 分贝的噪声限值,导致周边居民无法入睡,就侵犯了居民的环境安宁权。
(六)危害相邻不动产安全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以下行为会危害相邻不动产安全:
擅自挖掘地基、开挖地窖,导致相邻房屋地基松动、墙体开裂;
拆除承重墙、改变房屋结构,影响相邻房屋的稳定性;
铺设管线时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相邻房屋墙体渗水、地面沉降。
如某业主装修时擅自拆除房屋承重墙,导致整栋楼出现墙体裂缝,严重危及相邻业主房屋的安全,就构成了对相邻不动产安全的侵害。
二、打相邻权官司的费用构成
(一)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相邻权纠纷案件的受理费根据案件性质和诉讼请求金额确定:
若案件不涉及财产争议,仅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等,属于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 50 元至 100 元;
若案件涉及财产赔偿,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诉讼请求赔偿金额不超过 1 万元的,每件交纳 50 元;超过 1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5% 交纳;超过 10 万元至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 交纳,以此类推。
例如,某业主因相邻权被侵害,要求对方赔偿 5 万元损失,其案件受理费为 50 元 +(50000 - 10000)×2.5% = 50 + 1000 = 1050 元。
(二)鉴定费
在相邻权纠纷中,为了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往往需要进行专业鉴定,鉴定费根据鉴定项目和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确定:
房屋安全鉴定:因相邻行为导致房屋受损,需要专业机构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鉴定,费用通常在 2000 元至 10000 元不等,具体取决于房屋面积和受损程度;
采光日照鉴定:针对采光权被侵害的情况,需委托专业机构对采光时间、光照强度等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 3000 元至 8000 元;
环境监测费:如涉及噪音、污染等,需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检测,噪音检测费用约为 1000 元至 3000 元 / 次,污染物检测费用根据检测项目不同,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工程质量鉴定:对于因施工等行为导致相邻不动产受损的,可能需要进行工程质量鉴定,费用通常较高,一般在 5000 元以上。
鉴定费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或根据双方责任比例分担。
(三)律师费
如果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还需要支付律师费。律师费的收取没有统一标准,主要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律师的专业水平、诉讼标的额等因素确定:
简单的相邻权纠纷案件,律师费一般在 3000 元至 10000 元;
复杂案件,如涉及多项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严重、需要多次鉴定或诉讼程序复杂的,律师费可能在 10000 元至 50000 元,甚至更高;
部分律师可能会根据诉讼标的额按比例收费,比例通常在 5% 至 15% 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费一般由委托方自行承担,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不能要求败诉方承担。
(四)其他费用
打相邻权官司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如:
证据保全费:为防止证据灭失或损坏,需要申请法院或公证机构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机构的证据保全费一般在 500 元至 2000 元;
差旅费:如果案件需要到外地调查取证、参加庭审等,可能会产生交通、住宿等差旅费,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文书复印费、邮寄费等: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复印证据材料、邮寄法律文书等,这些费用通常数额较小,一般在几百元以内。
三、费用承担规则
(一)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的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鉴定费由申请鉴定的一方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确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二)律师费的承担
一般情况下,律师费由委托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或者法律明确规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支付律师费。不过,在相邻权纠纷中,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三)其他费用的承担
证据保全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通常由支出方自行承担,但如果这些费用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对方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必要支出,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请求中要求对方赔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判决。
四、维权建议
(一)协商优先
相邻权纠纷往往发生在邻里之间,关系较为特殊。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当事人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居委会、村委会、物业公司等进行调解。协商和调解可以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费用成本,也有利于维护邻里关系。
(二)及时收集证据
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需要通过诉讼维权,当事人应及时收集证据,包括侵权行为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以证明对方的侵权行为和自己的损害后果,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三)合理确定诉讼请求
在提起诉讼时,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诉讼请求,避免过高的索赔金额导致案件受理费增加。同时,要明确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在诉讼请求中要求对方承担合理的费用。
(四)了解法律援助
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用,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会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总之,了解侵犯相邻权的行为类型和打相邻权官司的费用情况,对于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遇到相邻权纠纷时,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同时注意合理控制费用成本,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如果对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