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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债务怎么判?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法律认定及判决规则

 2025-09-250
[摘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在离婚时往往成为争议焦点。有的债务看似为一方所借,实则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有的债务虽发生在婚内,却属个人挥霍所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在离婚时往往成为争议焦点。有的债务看似为一方所借,实则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有的债务虽发生在婚内,却属个人挥霍所致。司法实践中,法院对离婚债务的判决并非简单 一人一半,而是以债务性质界定为前提,结合法律规定与实际案情综合判定清偿责任。

一、核心前提:先分性质 ——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法定边界

法院判决离婚债务的首要步骤,是区分债务性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则列举了个人债务的典型情形,二者共同构成债务定性的法律依据。

(一)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清偿的三类法定情形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1. 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共签共担

即夫妻双方事前共同签字、事后一方追认的债务,这是认定共同债务的最直接证据。追认的形式不限于书面协议,电话录音、短信、微信等通信方式中承认 共同举债或愿意共同偿还的意思表示,均可作为追认依据。例如:丈夫艾某因经营需要向张某借款,妻子海某事后在微信中承诺 这笔钱我们一起还,法院据此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二人共同偿还。

2. 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日常所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维持家庭基本生活而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即使另一方未签字或追认,也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合理开支。例如:妻子为孩子支付学费、为家人购买医保所借的款项,均属于此类债务。

3. 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经营所用

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若资金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项目等,且经营收益用于家庭生活,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经营餐馆,丈夫以个人名义借款支付食材款,因借款直接用于共同经营,且餐馆盈利用于家庭开支,该债务需双方共同清偿。

此外,《财产分割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个人债务:由一方独自承担的四类情形

根据《财产分割意见》第十七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 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非规避法律)

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债务由个人承担,且该约定不具有逃避债务的目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需注意,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债权人不知情的,仍可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偿还一方可依据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2. 擅自资助无抚养义务亲朋所负债务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亲友(如无赡养义务的远房亲戚)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例如: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资助朋友创业借款 10 万元,该债务应由丈夫个人承担。

3. 擅自筹资经营且收益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经营收入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例如:妻子擅自借款开办美容院,但美容院盈利全部用于个人消费,未补贴家用,该债务与丈夫无关。

4. 其他个人债务

包括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满足个人挥霍(如购买奢侈品、旅游度假)所负的债务。此类债务因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往往损害家庭利益,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判决规则:不同债务性质的清偿责任划分

在明确债务性质后,法院将根据债务类型、夫妻财产状况、过错程度等因素,作出不同的清偿判决:

(一)夫妻共同债务:优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共同承担

1. 基本原则:共同财产优先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法院判决时首先以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存款、车辆等)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剩余的共同财产再进行分割。

2. 特殊情形:财产归各自所有时的责任划分

若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离婚时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共同债务的清偿按以下规则处理:

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议履行;

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判决双方平均承担清偿责任,但会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债务成因等因素。例如:债务主要因一方赌博引发(虽不属共同债务,但需举例说明过错影响),法院可能判决过错方承担更多份额。

3. 案例印证:虚增债务的认定与处理

江苏泰州姜堰区的案例中,陈某与阿芳离婚后,债权人顾某起诉要求二人共同偿还 24 万元债务。法院再审发现,其中 17.2 万元无证据证明,5.5 万元是离婚后产生的债务,最终仅认定 1.1 万元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阿芳仅对该部分承担责任。这一案例明确了 共同债务需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有充分证据的判决原则。

(二)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以个人财产独自清偿

个人债务的清偿责任具有绝对性,无论夫妻双方是否离婚,均应由债务人以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分得的个人财产)独自承担,另一方无清偿义务。法院在判决时,会明确该债务与另一方无关,债权人不得要求另一方偿还。

例如:丈夫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离婚时法院认定该债务为丈夫个人债务,判决由其以个人财产清偿,妻子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即使丈夫无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也不能申请执行妻子的财产。

(三)特殊场景:债务性质不明时的判决规则

当债务性质难以确定时,根据《财产分割意见》第七条,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若债权人主张为共同债务,需提供证据证明债务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若夫妻一方主张为个人债务,需提供证据证明债务属于上述个人债务的情形。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即认定为共同债务)。

三、实务争议焦点:三类常见纠纷的法律解析

(一)争议 1一方事后转账还款,能否认定为债务追认?

法律解析:不能直接认定。配偶仅向债权人转账还款,若无其他证据佐证(如明确的追认意思表示),不能仅凭转账行为认定其对债务进行了追认。例如:妻子偶然替丈夫偿还欠款,但未明确表示愿意共同承担,法院不会仅以此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争议 2离婚协议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能否要求另一方偿还?

法律解析:可以。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不知情的,仍可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偿还债务的一方可依据离婚协议,向约定承担债务的一方追偿。例如:离婚协议约定所有债务由丈夫承担,但债权人仍起诉妻子偿还共同债务,妻子偿还后可向丈夫追回。

(三)争议 3婚前债务是否会转化为共同债务?

法律解析:一般不会,但存在例外。婚前一方所负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但根据《财产分割意见》第十八条,若婚前借款用于购置房屋等财物,且该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则借款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丈夫婚前借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借款债务需双方共同清偿。

四、实操指南:离婚时债务处理的关键步骤与证据留存

(一)债权人:如何保障债权实现?

1. 事前防范:要求夫妻共同签字

出借资金时,尽量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在事后取得另一方的追认(如书面确认、微信承诺等),明确债务为共同债务,降低追偿风险。

2. 事后维权:及时起诉夫妻双方

若债务为共同债务,起诉时应将夫妻双方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即使夫妻已离婚,也可一并起诉,要求以双方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清偿。

3. 证据留存:收集债务相关凭证

保存好借条、转账记录、夫妻共同签字或追认的证据、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经营的证明(如购物发票、经营流水等),为主张共同债务提供依据。

(二)夫妻双方: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1. 明确债务性质,收集相反证据

若主张债务为个人债务,需收集以下证据:双方约定债务由个人承担的协议、债务用于个人挥霍的消费记录(如奢侈品购买凭证)、债权人明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证明等;

若否认债务为共同债务,需提供证据证明债务发生在婚前或离婚后、未用于家庭生活、属于一方擅自资助或擅自经营所负等。

2. 规范离婚协议,明确债务责任

离婚协议中应详细列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明确共同债务的清偿方式(如各自承担的比例),并注明 一方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避免后续纠纷。

3. 应对虚假债务,主动申请调查

若怀疑对方虚构债务(如与债权人串通伪造借条),可向法院申请调查债务的真实性,包括资金流向、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借款用途等。如江苏泰州的案例中,检察机关通过调查发现债权人虚增债务,最终法院纠正了原判决。

(三)关键证据清单:争议解决的核心依据

1.债务形成证据:借条、欠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明债务的存在及金额;

2.共同意思表示证据: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凭证、一方追认的通信记录(短信、微信等);

3.用途证明:购物发票、医疗单据、子女学费收据、经营流水等,证明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经营;

4.个人债务证据:赌博、吸毒的处罚记录、擅自资助亲友的转账凭证、双方约定个人债务的协议等;

5.婚姻关系证据:结婚证、离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证明等,确定债务发生的时间节点。

五、法律红线:离婚时处理债务的三类禁止行为

1.虚构债务侵占财产:夫妻一方与他人串通,伪造借条、虚构债务,试图在离婚时多分财产,此类行为涉嫌虚假诉讼,需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2.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为逃避共同债务,故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转移行为,并要求转移方承担赔偿责任。

3.恶意约定债务归属: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无偿还能力的一方承担,该约定无效,债权人仍可要求夫妻共同偿还。

结语

离婚时债务的判决,本质是 厘清责任边界、平衡各方权益的过程。法院始终以债务性质为核心判定标准:共同债务需共同清偿,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这既符合《民法典》的立法宗旨,也体现了 权利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对债权人而言,事前要求夫妻共签、事后及时维权是保障债权的关键;对夫妻双方而言,明确债务性质、留存完整证据、规范协议约定,是避免纠纷的核心。需特别强调的是,离婚不能成为逃避共同债务的 挡箭牌,但也不能让无辜一方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 买单。唯有遵循法律规则,才能在离婚时实现债务的公平处理,维护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