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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证明是指哪些罪?管制算吗?

 2025-05-080
[摘要]在社会生活中,无犯罪证明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无论是求职、求学,还是参与一些特定的社会活动,都可能需要提供这一证明。
 

在社会生活中,无犯罪证明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无论是求职、求学,还是参与一些特定的社会活动,都可能需要提供这一证明。然而,很多人对于无犯罪证明所涵盖的 的范围并不清晰,尤其是对于管制这种刑罚,是否会影响无犯罪证明的开具存在诸多疑问。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相关法律知识,解开这些疑惑。

一、无犯罪证明所涉罪行的范畴

无犯罪证明,即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证明特定人员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没有犯罪记录的文书。这里所指的 犯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涵盖了各类犯罪行为 。从犯罪类型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此类犯罪严重威胁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例如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等 。犯罪人通过各种手段,试图破坏国家的统一、颠覆国家政权,这些行为对国家的稳定和人民的福祉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是刑法严厉打击的对象 。一旦涉及此类犯罪,必然会在个人犯罪记录中留下浓重的一笔,对其今后的社会活动产生极为严重的影响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像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 。这类犯罪的特点是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和损害 。例如,某人在公共场所故意纵火,其行为可能导致众多无辜群众伤亡,财产遭受巨大损失,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危害了公共安全 。此类犯罪同样会被记录在案,影响个人开具无犯罪证明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等都在此列 。这些犯罪行为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运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比如,一些企业为了追求高额利润,生产并销售伪劣产品,不仅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对其他合法经营的企业造成了不公平竞争,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旦因这类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也无法开具无犯罪证明

(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等属于此类犯罪 。它们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和民主权利,违背了基本的人权和社会伦理道德 。例如,故意杀人行为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权,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类犯罪行为明确被纳入无犯罪证明所考量的犯罪范畴之内

(五)侵犯财产罪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损害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人通过暴力、秘密窃取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给被害人造成了财产损失 。例如,盗窃行为使被害人的财物无故丢失,影响了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这些犯罪行为一旦成立,会被记录在个人犯罪档案中,影响无犯罪证明的开具

(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涵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司法、妨害国(边)境管理等多种犯罪行为 。比如,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在司法诉讼过程中,伪造证据、干扰司法公正等行为 。这些犯罪行为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若因这些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将无法获得无犯罪证明

(七)贪污贿赂罪

包括贪污罪、受贿罪等,涉及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共财物、收受贿赂,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此类犯罪行为在刑法中受到严格惩处,一旦定罪,个人的犯罪记录将伴随终身,无法开具无犯罪证明

(八)渎职罪

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滥用权力或者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例如,在一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相关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导致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类犯罪同样会被记录在案,影响个人在相关社会活动中的资格

二、管制的性质及法律规定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主刑中最轻的刑罚 。它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一)不剥夺人身自由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 。这与其他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如拘役、有期徒刑等有着明显的区别 。例如,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管制的司机,在管制期间仍可以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只是需要遵守相关的监管规定

(二)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例如,犯罪分子在管制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

(三)可自谋生计,同工同酬

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这体现了刑法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注重对犯罪分子的改造和回归社会的引导 。比如,某个体经营者因犯罪被判处管制,在管制期间,他可以继续经营自己的生意,并且在劳动报酬方面与其他正常经营者享有同等权利

管制的期限为 3 个月以上 2 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 3 年 。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 1 日折抵刑期 2 日 。

三、管制与无犯罪证明的关系

(一)一般情况:管制属于犯罪记录,影响无犯罪证明开具

从本质上讲,管制是一种刑事处罚,意味着犯罪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 。根据无犯罪证明的定义和目的,其旨在证明个人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没有实施过犯罪行为 。因此,一旦被判处管制,个人的犯罪记录中将明确记载这一事实,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无法开具无犯罪证明的 。例如,张三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管制 6 个月,在其个人犯罪档案中会详细记录该犯罪事实及所受刑罚,此后,当张三因工作、学习等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时,公安机关会依据其犯罪记录,无法为其出具无犯罪证明 。

(二)特殊情况: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管制,可能开具无犯罪证明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十条也明确,对于个人查询,申请人有犯罪记录,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对于单位查询,被查询对象有犯罪记录,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查询告知函》,并载明查询对象无犯罪记录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意味着,如果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管制,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犯罪记录将被封存,在申请开具无犯罪证明时,有可能获得无犯罪证明 。例如,17 岁的李四因参与抢劫被判处管制 1 年,在其成年后,因升学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由于其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且被判处的管制属于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其犯罪记录已被封存,此时公安机关应依法为其出具无犯罪证明 。

无犯罪证明所涉及的罪行范围广泛,涵盖了刑法规定的各类犯罪行为 。而管制作为一种刑事处罚,一般情况下会导致个人无法开具无犯罪证明,但在未成年人犯罪这一特殊情形下,若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记录封存条件,则有可能获得无犯罪证明 。了解这些法律知识,对于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准确把握自身权益和行为规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