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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能把房子抵押给个人吗?

 2025-12-050
[摘要]在民间借贷、资金周转等场景中,常有个人提出“能否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其他个人”的疑问。答案是明确的:合法可行,但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流程。
 

在民间借贷、资金周转等场景中,常有个人提出“能否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其他个人”的疑问。答案是明确的:合法可行,但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394条明确赋予自然人将自有不动产设定抵押的权利,第402条则划定了不动产抵押的生效边界。然而实践中,大量个人间房产抵押因未办理登记、合同条款瑕疵或忽视共有权问题,导致抵押权无法设立或引发纠纷。本文结合2025年最新司法案例及实操规范,系统解析个人房产抵押给个人的合法性、核心条件、操作流程、合同要点及风险防控,为借贷双方提供权威指引。

 

一、核心前提:个人房产抵押给个人的合法性与基础条件

 

个人将房产抵押给个人,本质是自然人之间通过不动产抵押实现债权担保的民事行为,受《民法典》担保制度专章规范。但并非所有个人房产都能用于抵押,需同时满足主体适格、房产合法、债权真实三大基础条件。

 

(一)主体适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需具备法定资格

 

抵押人需为房屋所有权人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抵押手续。更关键的是,共有房产抵押需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济南某法院2025年审理的一起案件中,陈某擅自将夫妻共有房产抵押给个人债权人,妻子以不知情为由诉至法院,最终法院认定抵押无效,债权人无法行使优先受偿权。这一案例明确,即便房产证仅登记一人名字,若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共有房产,单独抵押仍属无权处分。

 

抵押权人虽无特殊资质要求,但需确保自身为合法债权人。若抵押所担保的债权涉及高利贷、赌债等非法债务,抵押合同将因“违反公序良俗”被认定无效,抵押权自始不成立。

 

(二)房产合法:抵押标的需符合法定要求

 

用于抵押的房产必须具备合法权属证明且无权利瑕疵,《民法典》第399条明确划定了禁止抵押的房产范围,个人抵押时需重点排查:1. 权属有争议的房产,如继承未分割的房产;2. 被法院、海关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房产;3. 用于教育、医疗等公益目的的房产,如个人名下的私立学校教学楼;4. 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小产权房、违章建筑。2025年北京某案例中,张某将未办理产权证的回迁房抵押给李某,虽签订抵押合同但无法办理登记,后张某逾期未还款,李某因抵押权未设立,只能作为普通债权人主张权利,无法优先受偿房产。

 

此外,抵押房产需处于可处分状态,已设立在先抵押的房产虽可办理二次抵押,但需告知后顺位抵押权人房产的权利负担情况,且二次抵押的担保范围不得超过房产剩余价值。

 

(三)债权真实:抵押需依附于合法有效的主债权

 

房产抵押作为从合同,必须以合法有效的主债权存在为前提,通常表现为借贷关系。实践中,双方需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核心条款,且利率不得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若仅签订抵押合同而无实际借贷行为,抵押将因“缺乏主债权基础”被认定无效。上海2025年某案例中,王某与赵某签订《房产抵押合同》但未实际交付借款,后赵某主张行使抵押权,法院以“主债权未成立”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二、操作流程:四步完成个人房产抵押登记(2025实操版)

 

个人间房产抵押的核心效力节点在于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第402条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办理登记的,仅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成立,债权人无法优先受偿。2025年各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简化了个人间抵押流程,全程可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分为四步:

 

(一)第一步:材料准备——核心文件缺一不可

 

双方需提前备齐以下材料,确保原件真实且信息一致:1.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 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需核对证书登记信息与抵押人身份信息一致;3. 书面借款合同(主合同),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4. 书面抵押合同(从合同),需包含房产详情、担保范围、违约责任等法定条款;5. 共有房产需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声明及结婚证(已婚情形);6. 房产价值评估报告(部分地区强制要求,建议提前通过正规机构出具)。

 

需特别注意,若抵押人已婚,配偶需到场签字确认,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抵押声明书,避免因“无权处分”导致抵押无效。

 

(二)第二步:合同签订——规避无效条款陷阱

 

抵押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核心条款需完整且合法。根据《民法典》及实务规范,合同必须明确以下内容: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基本信息、抵押房产的坐落地址、不动产权证号、建筑面积等详细信息、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及履行期限、抵押担保范围(通常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最关键的是禁止约定流质条款,即不得约定“债务人到期未还款,抵押房产直接归抵押权人所有”。此类条款因违反公平原则,将被认定无效,但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效力。2025年广州某案例中,刘某与陈某的抵押合同中约定“逾期未还款则房屋归陈某所有”,后刘某逾期,法院认定该条款无效,陈某需通过拍卖房产实现债权。

 

(三)第三步:抵押登记——抵押权设立的法定要件

 

双方需共同前往抵押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流程如下:1. 提交上述全部材料,填写《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并签字确认;2. 登记机构审核材料真实性,核查房产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权利瑕疵,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3. 审核通过后,缴纳登记费(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4. 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抵押事项,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他项权利证书)。

 

需注意,2025年多地已实现抵押登记“线上预约+线下核验”模式,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提前上传材料预审,大幅缩短现场办理时间。但核心环节仍需双方到场签字,无法委托他人代办。

 

(四)第四步:放款与注销——闭环管理防范风险

 

抵押权设立后(即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抵押权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向抵押人放款,建议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并在转账备注中注明“借款本金”,留存转账凭证作为债权实现的证据。

 

当主债务履行完毕后,双方需在15日内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提交《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表》、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未及时注销的,房产将持续处于抵押状态,影响后续交易、过户或再次抵押。2025年杭州某案例中,借款人还清欠款后未办理注销登记,半年后出售房产时因抵押未解除导致交易搁浅,额外产生违约金损失。

 

二、风险防控:借贷双方的核心风险点与规避策略

 

个人间房产抵押因缺乏金融机构的专业风控流程,风险隐患更高。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需针对性防控关键风险,避免陷入法律纠纷。

 

(一)抵押权人:三大核心风险及规避方法

 

- 抵押权未设立风险:未办理抵押登记是最常见风险,将导致“有合同无担保”。规避方法:务必在放款前完成抵押登记,不相信“先放款后登记”的口头承诺,必要时可委托律师全程见证登记流程。

 

- 房产权利瑕疵风险:抵押人隐瞒房产共有状态、查封信息或产权纠纷,将导致抵押权无效。规避方法:登记前持抵押人身份证及房产地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不动产登记簿》,确认房产权属清晰、无权利负担;共有房产需要求全体共有人到场签字并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 抵押房产价值不足风险:房产评估价值虚高,逾期处置时无法覆盖债权。规避方法: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不采信抵押人自行提供的评估结果;设定抵押率(抵押金额/房产评估值)不超过70%,预留价值缓冲空间。

 

(二)抵押人:两大核心风险及规避方法

 

- 高利贷陷阱风险:抵押权人约定高额利息,逾期后利滚利导致债务失控。规避方法:借款利率严格约定不超过LPR4倍,书面明确利息计算方式(单利还是复利);拒绝签订“空白借款合同”,避免抵押权人事后篡改条款。

 

- 房产被恶意处置风险:抵押权人在未届清偿期或未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强行要求处置房产。规避方法: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债务履行期及抵押权实现方式,强调“必须通过法院拍卖、变卖程序处置房产”;留存抵押权人催收、协商的全部书面记录,避免被认定为“同意提前处置”。

 

三、特殊场景:个人间房产抵押的常见问题解析

 

实践中,个人间房产抵押常涉及共有房产、二次抵押等特殊场景,需精准把握法律边界:

 

(一)共有房产抵押:必须全体共有人同意

 

无论房产证是否登记共有人姓名,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通常为夫妻共有财产,抵押需配偶书面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37条明确,无权处分共有房产的抵押,若抵押权人未尽审查义务,不构成善意取得,抵押权无效。建议抵押时要求配偶到场签字,并在抵押合同中注明“共有人已同意抵押”,同时留存结婚证复印件。

 

(二)二次抵押:需明确顺位并告知在先抵押权人

 

已抵押给银行的房产,仍可抵押给个人作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但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房产剩余价值(评估值-在先抵押金额)足以覆盖二次抵押债权;二是需书面告知在先抵押权人(如银行)。实现抵押权时,先顺位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剩余部分由后顺位抵押权人受偿。2025年深圳某案例中,赵某将已抵押给银行的房产二次抵押给李某,未告知银行,后赵某逾期,银行拍卖房产后,李某仅分得剩余款项的60%,其余债权无法清偿。

 

(三)抵押合同公证:并非生效要件但可强化效力

 

个人间房产抵押合同无需公证即可生效,但公证可提升证据效力,在后续诉讼中无需再举证合同真实性。若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当抵押人逾期未还款时,抵押权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经过诉讼程序,大幅缩短追偿时间。建议涉及大额资金抵押时,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四、结语

 

个人将房子抵押给个人,是合法且实用的债权担保方式,但“合法”的前提是严守法律边界——主体适格、房产合法、合同规范、登记生效。对抵押权人而言,核心是“先登记后放款,核查权属无瑕疵”;对抵押人而言,关键是“明确利息上限,防范恶意处置”。2025年司法实践对个人间抵押的规范性要求持续提升,法院在审理相关纠纷时,不仅审查合同条款,更注重登记流程、资金流向等实质要件。

 

建议双方在办理抵押前,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或专业律师获取最新操作指南,重点核查房产权属及共有状态,确保合同条款完整合法。在资金交付、登记办理等关键环节留存书面证据,形成完整的权利保障链条。唯有如此,才能让个人间房产抵押真正发挥“保障债权实现、降低借贷风险”的作用,实现双方权益的平衡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