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还按法定继承分吗?遗嘱与法定继承关系
2026-10-140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是为了按本人意愿分配财产。但在继承实务中,遗嘱与法定继承并存时,究竟以哪一份为准,常常引发争议。不少人误以为只要有遗嘱,就一定完全按照遗嘱分配,忽略了遗嘱效力的认定问题。一旦遗嘱被认定无效,遗产仍需回归法定继承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当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遗嘱时,遗产分配以遗嘱为准,法定继承规则退居其次;只有没有遗嘱、遗嘱无效,或者遗嘱未处分的部分,才适用法定继承。
遗嘱效力的认定,是司法实务的核心争议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同时,不同类型的遗嘱各有形式要件,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同样无效。
举例说明,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如果老人年事已高,由子女代笔、老人只按手印,这份文书不属于有效自书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而且,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见证人资格不符会导致遗嘱无效。
司法实践中,还有几类高发争议。第一,遗嘱订立时老人已患老年痴呆等精神疾病,无法判断真实意思,遗嘱被认定无效。第二,子女胁迫、哄骗老人立下偏向自己的遗嘱。第三,遗嘱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第四,多份遗嘱内容冲突,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需要提示,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当然优先效力。过去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遗嘱,现行规定改为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很多老人误以为只要做过公证遗嘱,之后手写的新遗嘱没有效力,这种认识已经过时。
继承人主张遗嘱有效,需要承担相应举证责任,提交遗嘱原件、见证人证言、精神状况证明等材料。主张遗嘱无效的一方,则要举证证明遗嘱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受欺诈胁迫、程序违法等情形。遗嘱纠纷往往取证难度大,时间跨度长,当事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精神鉴定辅助查明事实。
订立遗嘱是严肃的民事法律行为,建议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选择合法形式订立,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协助审查遗嘱形式要件,避免遗嘱无效导致家庭遗产分配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