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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东违建现被拆除,可起诉吗?

 2025-12-310
[摘要]“买的二手房里有原房东搭的阳光房,现在被认定违建拆除了,我能起诉原房东索赔吗?”“购房时知道有违建但原房东说能补办手续,如今被拆能追责吗?”“违建拆除程序不合法,除了告原房东还能告行政部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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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二手房里有原房东搭的阳光房,现在被认定违建拆除了,我能起诉原房东索赔吗?”“购房时知道有违建但原房东说能补办手续,如今被拆能追责吗?”“违建拆除程序不合法,除了告原房东还能告行政部门吗?”二手房交易中,原房东遗留的违建问题常让买家陷入“房损钱亏”的困境,尤其是违建被拆除后,买家往往不清楚是否有权起诉、该起诉谁。2025年二手房纠纷数据显示,52%的违建相关纠纷源于原房东遗留违建被拆除,其中因起诉对象选错、证据不足导致维权失败的占比超四成。事实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原房东违建被拆除后,买家并非都能起诉——需结合“买家是否知情、原房东是否隐瞒、拆除程序是否合法”三大核心因素判断,符合法定情形即可通过起诉追回损失。本文结合2025年典型案例、政策细则,系统解析此类情形的起诉条件、路径及要点,厘清权益边界。

 

一、核心法律依据:3大条款定调,起诉维权有明确支撑

 

原房东违建被拆除后起诉维权,核心是锁定“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法律依据,相关条款不得擅自修改,为起诉提供根本支撑:

 

(一)依据一:《民法典》第七条、第五百七十七条——原房东隐瞒违建需担责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五百七十七条明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原房东出售房屋时,有义务如实告知房屋是否存在违建,若故意隐瞒违建事实,导致买家因违建被拆除遭受损失,即违反诚信原则和合同义务,买家可起诉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2025年上海闵行法院审理的案例中,原房东隐瞒阳台违建事实,买家拆除违建花费16万元,法院依据该条款判决原房东赔偿买家拆除费用3.5万元。

 

(二)依据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隐瞒违建构成欺诈可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若原房东故意隐瞒违建事实,或虚假承诺“违建可补办手续”,导致买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房,属于欺诈行为,买家可起诉请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原房东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实际损失。

 

(三)依据三:《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违建拆除的行政责任与程序要求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 该条款明确违建拆除的法定情形与程序,若行政部门未按法定程序拆除(如未送达拆除通知、未告知申辩权),买家作为房屋现所有权人,可起诉行政部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并索赔。

 

二、先辨明3大核心问题:确定是否能起诉、起诉谁

 

原房东违建被拆除后,能否起诉、起诉对象是谁,需先厘清3个核心问题,避免盲目起诉导致维权失败:

 

(一)问题一:买家购房时是否知情违建?—— 知情与否,责任天差地别

 

1.  买家不知情(原房东隐瞒):原房东未告知、合同未提及,且买家通过合理审查无法发现违建(如违建隐蔽、未被行政部门认定),属于原房东违约/欺诈,买家可起诉原房东索赔;2.  买家知情(明示或默示):原房东已明确告知违建情况,或合同中注明“房屋存在后期搭建”,买家仍自愿购房,视为接受违建风险,通常需自行承担拆除损失,无法起诉原房东(除非原房东承诺可合法化却未兑现)。2025年华律网案例显示,买家明知阳台是违建仍购房,后违建被拆,法院驳回其对原房东的索赔诉求。

 

(二)问题二:原房东是否存在过错?—— 过错是起诉索赔的关键

 

原房东存在以下3种过错,买家可起诉:1.  故意隐瞒:明知是违建却不告知,甚至刻意掩盖(如将违建装修遮挡);2.  虚假承诺:承诺违建可补办规划许可、不会被拆除,最终无法兑现;3.  未履行整改义务:交易时约定由原房东拆除违建却未履行,导致买家后续被追责。若原房东无过错(如不知房屋存在违建,且违建是前手房东遗留),买家起诉可能难以获得支持。

 

(三)问题三:违建拆除程序是否合法?—— 决定能否起诉行政部门

 

1.  拆除程序合法:行政部门已按法定程序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告知申辩权,且拆除行为符合规定,买家无法起诉行政部门,只能向原房东追责(若原房东有过错);2.  拆除程序违法:行政部门未履行法定程序(如直接强制拆除、未公示拆除决定),买家作为现房屋所有权人,可起诉行政部门,同时可向有过错的原房东追责。

 

三、分情形解析:4类场景,起诉路径与诉求明确

 

结合2025年实操案例,原房东违建被拆除后主要分为4类场景,每类场景的起诉路径、诉求各不相同,精准匹配才能提高胜诉率:

 

(一)情形一:原房东隐瞒违建,买家不知情,拆除程序合法—— 起诉原房东,索赔损失

 

这是最常见的维权场景,如上海小琳案:原房东隐瞒阳台违建事实,买家入住后因违建被限制交易,被迫拆除并花费16万元,后起诉原房东索赔。起诉要点:1.  诉讼对象:原房东(若中介未尽告知义务,可将中介列为共同被告);2.  诉讼诉求:要求原房东赔偿拆除费、装修费、房屋贬损损失等实际支出,或请求撤销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3.  关键证据:房屋买卖合同(未提及违建)、原房东隐瞒违建的沟通记录、行政部门违建认定书、拆除费用票据、房屋前后对比照片。2025年福州周女士案中,原房东隐瞒主卧卫生间违建,周女士被楼下起诉后拆除整改,起诉原房东和中介,最终中介退还中介费、原房东承担拆除费用。

 

(二)情形二:原房东虚假承诺违建可合法化,买家知情但轻信—— 起诉原房东,追究违约责任

 

买家知晓违建存在,但原房东承诺“可补办规划许可”“不会被拆除”,导致买家购房后违建被拆。起诉要点:1.  诉讼对象:原房东;2.  诉讼诉求:要求原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拆除损失、房屋贬损差价;3.  关键证据:原房东承诺违建合法化的录音/微信记录、购房合同、违建认定书、拆除费用凭证。需注意:买家需证明“因原房东承诺才购房”,否则可能承担部分过错责任。

 

(三)情形三:拆除程序违法,无论买家是否知情—— 起诉行政部门,确认违法并索赔

 

行政部门未按法定程序拆除违建(如未送达通知、未听证、暴力拆除),买家作为现房屋所有权人,可起诉行政部门。起诉要点:1.  诉讼对象:作出拆除决定的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2.  诉讼诉求:确认拆除行为违法,要求行政部门赔偿房屋合法部分的损失(如拆除过程中损坏的合法装修);3.  关键证据:拆除现场视频/照片、行政部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证明(如未收到拆除通知)、房屋合法部分的权属证明、损失票据。2025年找法网案例显示,行政部门未告知申辩权即强制拆除违建,买家起诉后,法院判决确认拆除行为违法,行政部门赔偿买家合法装修损失2万元。

 

(四)情形四:买家知情且无原房东过错,拆除程序合法—— 无法起诉,自行担责

 

买家明知违建存在,原房东已如实告知,且无任何虚假承诺,拆除程序合法,买家需自行承担拆除损失,无法起诉原房东或行政部门。例如,买家明知楼顶阳光房是违建仍购房,后该阳光房因违反规划被依法拆除,买家起诉原房东索赔,法院驳回其诉求。

 

四、起诉实操指南:5步走,最大化保障权益

 

符合起诉条件后,需按以下步骤操作,确保起诉流程合规、证据充分,提高胜诉率:

 

(一)步骤一:收集核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证据是起诉的关键,需收集4类证据:1.  交易类证据:房屋买卖合同、租金/购房款支付凭证、押金条、原房东与中介的沟通记录(证明是否隐瞒违建);2.  违建与拆除类证据:行政部门出具的《违建认定书》《限期拆除通知书》、拆除现场照片/视频、拆除费用票据(人工、垃圾清运等);3.  过错类证据:原房东隐瞒违建、虚假承诺的录音/微信记录、邻居/物业证言(证明原房东搭建违建);4.  权属与损失类证据:不动产权证、房屋装修合同及票据、房屋贬损评估报告(证明实际损失)。

 

(二)步骤二:明确起诉对象与诉求,避免诉求不当

 

根据情形确定起诉对象:仅原房东有过错,起诉原房东;拆除程序违法,起诉行政部门;两者均有责任,可分别起诉。诉求需具体明确:如“判令原房东赔偿拆除费3.5万元、房屋贬损损失5万元”“判令确认行政部门拆除行为违法,赔偿装修损失2万元”,避免笼统诉求(如“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三)步骤三:确定管辖法院,按时提交起诉状

 

1.  起诉原房东(民事纠纷):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违建被拆、原房东有过错之日起计算;2.  起诉行政部门(行政纠纷):向作出拆除决定的行政部门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需在知道拆除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行政复议需在60日内提出。提交材料: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清单及复印件、诉讼费缴纳凭证。

 

(四)步骤四:庭审答辩,重点突出核心争议点

 

庭审中需重点围绕核心争议点答辩:1.  起诉原房东:强调“原房东隐瞒违建/虚假承诺”“自身不知情”“损失与原房东过错存在因果关系”;2.  起诉行政部门:强调“拆除程序违法”“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同时,对对方提交的证据逐一质证,反驳不利证据(如原房东称“已告知违建”,需提交相反证据证明其未告知)。

 

(五)步骤五:申请强制执行,确保判决落地

 

若胜诉后对方未履行判决(如原房东不赔偿、行政部门不支付赔偿金),需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判决书、对方财产线索(如原房东银行账户、房产信息),确保损失顺利追回。

 

五、风险防控:4个常见误区+3个起诉禁忌

 

2025年实操案例中,以下误区和禁忌易导致起诉失败,需坚决规避:

 

(一)4个高频误区,避免踩坑

 

1.  误区一:“只要违建被拆,就能起诉原房东”—— 错!买家知情且原房东无过错的,无法起诉;2.  误区二:“起诉时诉求越笼统越好”—— 错!诉求不具体(如未明确赔偿金额),法院可能不予支持;3.  误区三:“超过时效仍能起诉”—— 错!民事诉讼时效3年、行政诉讼时效6个月,超期将丧失胜诉权;4.  误区四:“只起诉原房东,忽略中介责任”—— 错!中介未尽告知义务的,可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3个起诉禁忌,坚决不做

 

1.  禁忌一:证据不足盲目起诉—— 无核心证据(如无法证明原房东隐瞒违建),起诉必败,还浪费时间成本;2.  禁忌二:混淆民事与行政诉讼—— 错将行政部门列为民事被告、原房东列为行政诉讼被告,导致案件被驳回;3.  禁忌三:采取违法手段维权—— 为逼迫原房东赔偿,采取骚扰、暴力等手段,涉嫌违法,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六、结语

 

原房东违建被拆除后,能否起诉的核心是“原房东是否有过错、买家是否知情、拆除程序是否合法”—— 原房东隐瞒违建、虚假承诺,买家可起诉索赔;拆除程序违法,可起诉行政部门;买家知情且无过错方的,需自行担责。2025年二手房交易监管进一步强化,买家在购房时需提高风险意识,主动核查房屋是否存在违建(如查看规划许可、咨询物业),避免因“贪便宜”购买带违建的房屋。

 

建议买家购房前,要求原房东书面承诺“房屋无违建”,并在合同中约定“若存在违建导致损失,原房东承担全部责任”;发现违建被拆后,先收集完整证据,明确起诉对象与诉求,必要时咨询专业房产律师,梳理维权思路。唯有事前防范、事后依法起诉,才能最大程度追回损失,守住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原房东也需秉持诚信原则,如实告知房屋违建情况,避免因隐瞒行为承担法律责任。